检验科关于更改“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半定量)”报告方式的通知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检验科关于更改“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半定量)”报告方式的通知
各临床门诊、住院及体检中心:
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WS/T 491-2024《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指南》(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的报告模式如下:
1 阴性反应的报告:包括“实验方法”和“结果表示”。如RPR(阴性)。
2 阳性反应的报告:应有“实验方法”、“定性”(原始样本)结果、“半定量”结果(样本滴度)共3部分组成。如RPR++++,1:64+
检验科于2024年11月20日起严格按照国家行标要求进行报告。
一、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半定量)解释。
1、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半定量),至少检测7个滴度。以排除梅毒非特异性抗体的“带现象”。如果7个滴度全是阴性,就报告为“抗梅毒非特异性抗体:阴性”
2、如果7个滴度全是阳性,按照行标要求一直将血清稀释至呈现弱阳性反应或临界阳性反应的最高稀释倍数。(增加的血清稀释部分,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二、结果解读:
报告结果的3种模式。
1、报告模式一:RPR阴性:说明将患者血清采用倍比稀释法,将血清稀释7次,所有结果均为“阴性”。以排除“带现象”的假阴性反应。
2、报告模式二:“RPR++++,1:N+”:结果解释:“,”前,原始样本的定性结果为“强阳性”,(+号的多少说明患者血清中的非特异性抗体的多少。患者抗体呈高滴度状态,半定量实验已经至最终稀释度)。
3、报告模式三:“RPR—,1:N+”:结果解释:“,”前,原始样本的定性结果为“阴性”,有带现象,患者抗体呈高滴度状态,半定量实验已经至最终稀释度。
如对检验结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时,请与检验科免疫室联系,联系电话19929375651.
检验科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