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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和病种目录

2024-09-26 16:43:58.0 访问: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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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目录

( )服务设施类

1.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 保温箱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 费、洗理费、停尸费、卫生纸费、证书费、保健档案袋费、赔偿 费、担架费、押瓶费、煎药费、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病历复印

费。

2.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费、院内运输用品费、水电费、护工费、个人生活料理费、 体疗健身费、特护费(危急、重病人除外)、文娱活动费及其他特需生活费。

(二)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计算机预约挂号费;

2、本地院际会诊费、外埠院际会诊费、远程会诊费等;

    3.出诊费、围产保健访视费、传染病访视费、健康咨询费、疾病健康教育费、建立健康档案费;

  4.专业性尸体整容费、尸体存放费、离体残肢处理(包括死婴处理)费;

  5.眼科镜片检测费、中医辨证施膳指导费、中药特殊调配费。

(三)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类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主要包 括:重睑成形术、激光重睑成形术、双行睫矫正术、眼袋整形术、 斜视矫正术、隆鼻术、隆鼻术后继发畸形矫正术、弱视矫治、隐形眼镜配置、口吃矫治、计算机言语疾病矫治、计算机嗓音疾病评估、唇腭裂手术、祛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吸脂、穿耳眼、祛手疣、激光脱毛术、电解脱毛治疗、激光除皱术、胡须再造术、粉刺去除术、隆颞术、隆额术、隆颏术、颏下脂肪袋整形术、酒窝再造术、除皱术、激光除皱术、毛发移植术、纹饰美容术、隆乳术、隆乳术后继发畸形矫正术、乳头乳晕整形术、阴茎

延长术、阴道缩紧术、处女膜修补术等项目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增智项目的费用;

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体检、求职体检、离境体检的费用;

    4.生殖与辅助生殖项目费用、各种孕产诊疗费、产后各种恢复期体疗费;

     5.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费用(如:各种疫苗及接种、预防用药、疾病普查、疾病跟踪随访等);

    6.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费用;

    7.各种医疗鉴定费(含医疗事故鉴定费),医疗咨询费(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疾病预测费等);

8.各种康复功能评定、运动疗法及功能训练费用;

9.非疾病应用高压氧仓费。

(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 包括 PET-CT)、   CT(EB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

查和治疗项目费用;

2.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 轮椅车、各种家用检测治疗仪、背甲、腰围、颈围、骨托、肾托、  宫托、牙托、磁疗胸罩、磁疗背心、磁疗裤、磁疗褥、磁疗鞋、  畸形鞋垫、护膝、护腕、护肘、疝气袋、提睾带、健脑器、拐杖、

药枕、药垫、止痛泵、热敷带(袋)等;

4.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 (ICD);

5.省物价局规定除可单独收费以外的其他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五)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不含器官保护);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造血干细胞移植、肝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手术费;

    3.前牙美容修复术、牙脱色术、牙齿漂白术、口腔种植治疗设计、口腔种植、正畸治疗、牙再植术、牙移植术、牙种植体植入术、牙齿矫正、牙齿镀金加工、配金加工、贵金属材料加工、牙科烤瓷等费用;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按摩和电按摩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

(  )  

1.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费用;

2.毒品和酒等物质依赖成瘾症的戒除费;

3.应由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费用;

5.因发生医疗事故采取补救性医疗措施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6.使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费用的诊疗设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酗酒、打架斗殴、

自残、自杀造成的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8.使用未经审批的新的诊疗设备、新的检查治疗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9.使用未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不予支付费用的病种目录

1.脑梗塞(缺乏确诊依据的;陈旧性脑梗塞预防性住院治疗)。

2.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普通感冒、病毒性咽炎。

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者除外)。

4.脑供血不足(缺乏确诊依据的)。

5.高血压(2级及以下无合并症)。

6.慢性外耳道炎、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分泌性中耳炎鼓

膜穿刺除外、外耳道内包块除外)。

7.牙周炎、牙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

8.体表良性小肿物切除(大于5cm*5cm 包块除外)。

9.腰椎间盘突出症(急性期且全身症状较重或需要住院手术的除外)。

10.关节炎(急性期、关节腔大量积液、畸形、全身症状较重及需手术治疗者除外)。

11.肩周炎。

12.骨增生。

13.腰肌劳损。

14.慢性盆腔炎、子宫颈炎。

15. 阴道炎、外阴炎。

16.以下疾病的保守治疗:

(1)慢性扁桃体炎。(2)慢性鼻炎、鼻窦炎。(3)胃、十二指肠溃疡。(4)慢性胃炎。(5)慢性咽炎、喉炎。

(6)慢性阑尾炎。(7)慢性前列腺炎。(8)前庭大腺囊肿。

17.其他经医保部门认定无需住院治疗的疾病。

以上疾病特殊情况经医保部门认定需要住院的可纳入支付范围。

 

 

特殊情况以具体文件为准